“感谢咱们工作队的调解,我和邻家再也不为这点小事置气了。”
“多亏你们给我讲这些防诈骗的知识,我才没有给骗子转钱、没有上当。”
“听了你们讲的失火案子,我知道了法律后果,我再也不在野外生火。”
……
这些朴实话语来自渭源县人民检察院所帮扶的上湾镇尖山村和常家坪村的村民,有些是多年的积怨得以化解,有些是法律政策咨询得到满意答复,有些是内心深处对知法守法产生敬畏,但相同的是,他们都为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在法律服务、政策宣传、矛盾化解上做出的努力表示感谢。
“以前提起检察院总觉得这个单位相当严肃和威严。一直以来,我也参与咱们村上的矛盾纠纷调处,但都是从事理上说和,通过这两年你们的驻村工作,尤其是看你们讲法律、讲案例,不但专业,还很通俗接地气,让我对检察院的印象大有改变。”尖山村村支书庆宝童对检察院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苏小丽说。

近年来,该院驻村工作队在日常工作中按照院党组要求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优势,扎实开展各项驻村工作,特别是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积极探索更加符合实际的方法,着重在法律法规宣传、矛盾纠纷化解两个方面寻求“良方”,持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
工作队主要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常见法律需求,联系检察院职能部门,共同开展法治宣传、宣讲活动,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民集体所有的不动产、讨薪难题等涉农重点法律条文等。利用乡村集市发放宣传材料,摆放宣传展板,与村民面对面交流等方式,提醒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随意转账或汇款、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银行账户等,提醒群众远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集资诈骗等,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发生。通过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的讲解,积极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意识。

在注重宣传引导的同时,也切实化解矛盾纠纷。如何处理好群众矛盾纠纷是一个难题,只有书面上的宣传是不够的。工作队经常与村干部、在村老党员一起座谈,入户倾听他们的建议,征求对工作队、对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在院落、在田间与群众交流,不断提升“我为群众办实事”的认知力、实践力,同时利用检察工作中积累的经验,不断摸索总结村民各类纠纷的特点,采取得力措施,对可能诱发事件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化解,对已形成的积怨矛盾,工作队和村“两委”干部认真对待,经常深入当事人家中释法说理,合理引导,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充分让调解工作成为“第一道防线”。
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苏小丽说,“群众工作千头万绪,矛盾化解是重中之重,工作重点在‘防’和‘调’上,积极引导村民良好的法治意识,知法守法才能治标治本。”

与此同时,工作队在两村原有的村规民约基础上,指导完善修订了更加贴合实际的村民议事、红白理事、道德评议、禁毒禁赌等规定,更好地引导村民移风易俗自治,提升文明乡风。
通过共同努力,尖山村和常家坪村矛盾纠纷调解率、满意率在所属镇前列,也没有一起调解不及时而引起的信访事件、没有一起群体性上访案件。在与村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两村逐步形成法治、村民自治、德治相互融合的良好法治氛围,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不断提升。
今后,渭源县人民检察院驻村工作队将结合“五治融合”,紧抓乡村振兴工作目标要求,持续发挥检察职能优势,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努力为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