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26年3月上旬至5月中旬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巡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巡察组联络方式
县委第一巡察组接访地点在县委巡察办三楼302房间,信访举报电话为19893269971,信访举报邮箱19893269971@139.com,开通信访二维码。

二、固定意见箱地点
县人民检察院大门门口左侧。
三、受理信访的时限
巡察组接访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8日下午6:00。每日接待信访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星期六、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特此公告
县委第一巡察组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