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三抓三促”行动开展以来,渭源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整体谋划、权责明确、规范运行、狠抓落实”的督办工作思路,不断完善督办机制,改进督办方法,加大督办力度,着力做实“九分落实”,全力推动“三抓三促”行动走深走实,确保各项工作稳步高效推进。
落实“三个到位”,夯实督办工作基础。一是思想认识到位。深入学习贯彻各级检察长会议精神,以“三抓三促”行动为抓手,将强化督办作为全面推进落实“一二三四五”检察工作提质增效工程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有力举措,不断强化思想认识,形成以办公室综合协调,各部门通力配合,全院共同参与的一体化工作格局。二是机制完善到位。按照任务一体推进、措施一体落实、进度一体调动,力量一体联动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督办工作原则、范围、分类、责任部门和督办流程,细化实化通报期次、时限、内容、方法和效果评价,确保督办事项有章可循、有序运行。三是体系构建到位。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凡是作出的承诺、留下的军令状,都要说一件、干一件、成一件”重要指示要求,建立台账清单管理模式,主动对照做优、做强、做实、做好要求,实行“重点任务清单化管理、关键工作专班化议事、重要工作项目化跟踪”,实行定人定责督办落实。
立足“三个围绕”,推动督办工作落实。一是围绕会议要求抓决策督办。严格按照“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方法、定时限”的要求,及时梳理归纳各类会议提出的决策事项,建立督办台账,列出督办事项、问题交办和整改销号3个清单,确保会议决策高效落实。二是围绕批件要求抓专项督办。坚持对内抓“事前事中”,围绕重点任务、重点举措、重要要求,将院领导签批文件事项纳入全院督办范围,通过盯任务、盯时限、盯进度、盯质效的方式,安排专人负责,逐件登记,精细管理,做到办结限时、销号处理。三是围绕上级要求抓重点督办。坚持对外抓“事后”,狠抓县委和上级院交办事项督办,灵活采用阶段性督办、专门性督办、反馈式督办、跟踪式督办等方式,经常性、多层次、多角度督促各部室在具体任务落实中始终围绕县委中心大局,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路径方向稳步推进。
发挥“三个作用”,提高督办工作质效。一是注重发挥落实推手作用。结合“三抓三促”行动,积极推进“溯源”治理,综合运用主动回访、温情提示、协调服务等方式,全力助推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对进展缓慢事项,提前介入,积极提出优化对策建议,做到不解决问题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二是注重发挥效能抓手作用。强化“一体”履职理念,注重加强各部室之间协作配合,将督办与检务督察、质量评查等制度有效衔接,形成督办合力,服务保障司法办案。分析研判每月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数据,围绕数据指标空白项、薄弱项、落后项,分部室、分条线进行督办、催办,确保任务落地落实。三是注重发挥服务帮手作用。强化大局意识,将督办寓于履职担当,融入围绕大局、聚焦大局、服务大局,着力推动各项工作强落实、提质效,努力将督办成效转化为落实“能力为先、执行为要、效能为王”目标要求的有力抓手,以强的措施、严的标准,彰显和放大“三抓三促”行动整体效应,助推全院各项工作提档升级、高效落实。